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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人:冯笛     时间:2023-09-06   浏览次数:

9月1日,由陕西省共青团省委指导、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的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长安校区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会员代表和特邀代表等150余人参加大会。校党委书记杨涛副书记李国武与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徐永胜、副书记解丹蕊,陕西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马异文一行进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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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代表大会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研究会第二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各项工作,分析研究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团结带领研究会全体会员和关心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各界人士,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全省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杨涛就双方如何开展新时代高校共青团工作进行交流。表示,多年来学校共青团工作在团省委的领导与指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他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强联动合作,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助力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建设做出积极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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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胜对大会举办表示祝贺,对研究会未来发展寄予厚望。他指出,研究会作为一个全省性、专业性、公益性学术研究类社会团体,要积极适应新时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工作呈现的新特点新变化,主动肩负新使命,自觉服务党政工作大局;要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以更创新的研究成果、更专业的实践服务,开创陕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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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武代表学校对各位嘉宾到来表示欢迎同时指出,学校将全力支持研究会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鼓励师生参与研究会工作,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他希望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培训基地为依托,加强双方交流合作;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开展针对高校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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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大会选举产生了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我校杰出校友闫玉新当选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三届会长,法学院院长王波教授当选监事长我校法学院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安培华学院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等单位被授予基地铜牌,合作建立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教育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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