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
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举办普通话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现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包括研究生)征集此作品,经初步审核后,集体(网络)投稿。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创作主题
今年是“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也是中国抗日战争“七七事变”80周年,在解放战争、抗日战争及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自由的历次斗争中,无数同胞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谱写了多少可歌可泣的爱国壮丽诗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历代诗词大家、文人墨客也创作了大量保家卫国、心怀天下的名篇佳作,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和自强不息精神从古至今一脉相承,是由中华经典铸就的、沉淀在每个中国人血脉中的文化基因。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就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格律依据
要求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押韵、平仄依据。
三、活动时间
我校投稿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
(北京)组委会公示时间:2017年9月
四、作品要求和投稿事项
(一)近体诗:格律诗词;长律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古体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现代诗歌(新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二)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三)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要求附身份证号码、电话、电子信箱),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建议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单位组织投稿,投稿时在邮件主题栏目写上“某某部门(或个人)诗词征集投稿”字样。作品及作者简介等内容直接粘贴,无须附件形式。如果一个部门有多人投稿,则请注明每位作者投稿类型、数量,以免彼此混淆。校内投稿信箱:yanhaiyan809@126.com。联系人:严海燕老师。
(五)奖项设置、(北京)组委会咨询电话等其他事宜,可浏览(北京)活动组委会网页http://2017.zhs.edu.cn/或本通知附件。
附件: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doc
党政办 文学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