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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7-03-21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西安财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西安财经学院第三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17322日(星期三)8:30

会议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参会人员:全体正式代表、列席代表

会议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配合做好参会人员组织工作。

2.学校相关部门做好会议综合协调和会务工作;参会代表要安排好自身工作,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原则不得请假,有课的教师提前安排调课事宜。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按序就坐,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件:西安财经学院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分团名单.doc                   

                   党政办公室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