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总值班安排表
(11月1日-11月30日)
总带班领导: 杨 涛 胡 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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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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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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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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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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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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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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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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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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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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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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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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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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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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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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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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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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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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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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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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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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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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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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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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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教辅部门处级干部值班表
值班地点:办公楼A座115号
值班电话:81556666 81556023
治安报警电话:81556110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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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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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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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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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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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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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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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 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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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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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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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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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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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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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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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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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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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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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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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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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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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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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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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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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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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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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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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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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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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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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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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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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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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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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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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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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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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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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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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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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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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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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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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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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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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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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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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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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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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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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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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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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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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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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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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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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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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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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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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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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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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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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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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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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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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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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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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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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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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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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秦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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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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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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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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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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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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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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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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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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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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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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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两个班,即:①上午9:00—下午5:00,②下午5:00—次日上午9:00。正常值班时间为:下午5:00—次日上午9:00。
值 班 要 求
1.高度重视校总值班工作
学校总值班室不仅是联系协调校内外工作、综合处理学校事务的“枢纽”,更是服务师生社会的“窗口”,处理应急突发情况的“前哨”,做好总值班工作至关重要。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维护学校文明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机关处级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2.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校领导实行带班(值班)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实行总带班,其他校领导在正常时间带班,特殊时期在岗值班。校领导带班(值班)时间为:带(值)班起始当日上午9:00—终止日之次日上午9:00。
3.校总值班室值班时间
(1)校总值班室正常工作期间由保卫处负责值班事宜;当日17:00-次日9:00执行校总值班室值班安排,由学校机关处级干部轮流值班。(具体安排见《机关教辅部门处级干部值班表》)
(2)节假日期间机关处级干部实行“两班制”轮流值班,时间段分别为上午9:00—当日17:00、17:00—次日上午9:00。
(3)学校寒暑假期间,校总值班室由保卫处负责值班。
4.强化总值班岗位责任意识与纪律观念
(1)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业务,提高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好值班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能熟练使用值班设备(值班电话、传真等)及排除一般机器故障。值班人员要严格保守学校秘密,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掌握的信息。
(2)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各校区、各值班点情况;及时接听上级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第一时间抵达突发事件现场并上报带班(值班)校领导。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不得出现空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
(4)值班人员要文明礼貌接待来宾,保持高度警觉,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谨言慎行;遇有紧急事件,要沉着冷静处理,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同时必须及时报告带班(值班)领导。
5.相关部门做好本单位值班安排,协助做好总值班工作
图书馆、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及各二级学院排定各自值班,值班人员住校值班,并按月向总值班室报送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上述单位负责同志列入值班表,履行值班职责,非值班期间履行带班职责。
6.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学校根据《处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检查督促实施办法(试行)》、《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岗位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7.学校党政办公室认真做好督导工作
学校党政办公室每月做好总值班安排,积极开展学校值班制度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学校值班制度和保障机制,认真履行校总值班督导职责,随时对总值班室、有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进行值班检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