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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追赶超越”决策部署,根据省委高教工委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相关精神,经1124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我校“追赶超越” 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准确研判追赶超越面临的形势。要充分认识追赶超越的重要意义,围绕追赶超越,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四项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分析发展形势和自身所处方位,找准搞清面临机遇、自身优势和短板不足,摸清阻碍追赶超越的“症结点”。

2. 科学确定追赶超越的目标任务。紧盯先进、着眼短板,深入研判各项工作在全国财经类院校中的定位、各项工作在全省同级部门的水平,选择资源禀赋相近的地方、比较优势明显的学科、领域,对标定位,合理确定追赶超越对标对象。

3. 研究制定追赶超越路径举措。针对对标对象,制订具体的目标任务,提出各自追赶超越的具体路径和方法举措。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到制约发展的瓶颈,把脉最迫切最要害的症结,积极借鉴兄弟院校经验,完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途径。

4. 按时报送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各部门、学院制定追赶超越实施方案,需结合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层次清晰、简明扼要。  

报送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各部门需加盖印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各学院加盖印章经负责人签字,于122日(星期五)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至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