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的通 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意见》,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2016年9月13日校党委会议研究,现就调整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名单
主 任: 杨 涛
副主任: 胡 健 凌喜春 薛 博
成 员: 赵卫军 强林飞 周 潇 王 强 康国伟
铁 卫 刘雅众 王 健 李新宇 刘小冬
王智强 边志锋 辛 颖 党员专家1名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办 公 室主任: 赵卫军
办公室副主任: 辛 颖
二、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贯彻执行省委保密委员会(省保密局)、省高教工委的保密工作指示、部署。
2.研究制定学校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及制度等,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3.研究决定学校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定密、涉密人员管理、涉密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审查、审批保密管理有关事项;
4.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领导,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
5.按照省委保密委保密技术(人防、物防、技防)发展规划,指导做好组织实施;对国家秘密载体,密件、密品,涉密信息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技术防护措施,提升保密技术水平。
6.向省委高教工委和省委保密委报告工作,配合开展保密监督检查、泄密案件调查,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抄送:校党委委员,校领导,档(2)。
西安财经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