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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学校值班纪律、重申值班制度的情况通报

作者: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6-06-07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行政总值班纪律。66日晚,学校对总值班室及各有关单位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同意,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重申值班纪律。

一、严格执行学校总值班纪律,严肃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制定并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但同时也发现个别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未尽心履行值班职责。66日晚,校总值班室值班干部邱天瑞同志,擅自离岗脱岗,未全面履行值班岗位职责。

根据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岗位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西财党字[2006]66号)第十七条第四款13条、第十一条第一款,学校决定对校工会副主席邱天瑞同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先进)资格并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对于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的党政办(稳定办)、保卫处、国资处、后勤集团、宣传部、团委、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予以通报表扬。

二、重申总值班制度及相关值班要求,明确值班岗位职责

按照我校现行值班制度规定的原则,全体值班干部必须强化纪律观念,严格按照总值班要求和总值班安排,在学校总值班室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1.高度重视校总值班工作

学校总值班室不仅是联系协调校内外工作、综合处理学校事务的“枢纽”,更是服务师生社会的“窗口”,处理应急突发情况的“前哨”,做好总值班工作至关重要。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维护学校文明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机关处级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2.明确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校领导实行带班(值班)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实行总带班,其他校领导在正常时间带班,特殊时期在岗值班。校领导带班(值班)时间为:带(值)班起始当日上午9:00—终止日之次日上午9:00

3.明确校总值班室值班时间

校总值班室正常工作期间由保卫处负责值班事宜;当日17:00-次日9:00执行校总值班室值班安排,由学校机关处级干部轮流值班。

节假日期间机关处级干部实行“两班制”轮流值班,时间段分别为上午9:00—当日17:0017:00—次日上午900

学校寒暑假期间,校总值班室由保卫处负责值班。

4.强化总值班岗位责任意识与纪律观念

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业务,提高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好值班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能熟练使用值班设备(值班电话、传真等)及排除一般机器故障。值班人员要严格保守学校秘密,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掌握的信息。

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各校区、各值班点情况;及时接听上级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第一时间抵达突发事件现场并上报带班(值班)校领导。

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不得出现空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

值班人员要文明礼貌接待来宾,保持高度警觉,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谨言慎行;遇有紧急事件,要沉着冷静处理,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同时必须及时报告带班(值班)领导。

4.相关部门做好本单位值班安排,协助做好总值班工作

图书馆、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及各二级学院排定各自值班,值班人员住校值班,并按月向总值班室报送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上述单位负责同志列入值班表,履行值班职责,非值班期间履行带班职责。

5.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学校根据《处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检查督促实施办法(试行)》、《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岗位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6.学校党政办公室认真做好督导工作

学校党政办公室每月做好总值班安排,积极开展学校值班制度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学校值班制度和保障机制,认真履行校总值班督导职责,随时对总值班室、有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进行值班检查。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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