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我校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将于4月21日—22日在长安校区举行,为保证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早8:00-4月22日(星期五)
二、地 点:长安校区田径运动场
三、停课安排:运动会期间,学生、教师停课参加运动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除参加运动会项目外正常上班。
四、班车安排:
4月21日校车往返时间:
(1)7:00各家属区——长安校区
(2)12:00长安校区——各家属区
(3)18:10长安校区——各家属区
4月22日校车往返时间:
(1)7:00各家属区——长安校区
(2)12:00长安校区——各家属区
(3)17:20长安校区——各家属区
翠华东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班车停发。
五、注意事项:
1.认真做好大会期间日常管理工作。运动会属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未参加比赛项目的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高度重视运动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运动会各项工作的协调配合、安全防范与后勤保障工作,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运动会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确保我校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顺利进行。
3.参加运动项目的教职工准时参加比赛,个人比赛项目结束及时回到工作岗位。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