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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作者: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4-03-10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全国绿化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联合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通知》(全绿字〔20092号)精神,营造良好的全校师生植绿、爱绿、护绿的校园氛围,增强师生爱绿护绿意识,促进校园绿化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绿化西财从我做起”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化西财 从我做起

二、活动时间

2014312

三、活动地点:

长安校区一号教学楼南侧

四、参加人及活动安排:

1.2014年3月1216:0017:00 校领导,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稳定办、学工部、工会、团委、院办、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学科办、审计处、基建处、国资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高教研究所,思政部,体育教学研究部,国际合作交流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图书馆、校医院负责人及部分学生代表;

2.2014年3月1212:0014:00 长安校区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总支书记、副书记,团工委书记,学生代表及志愿参加植树的教职工

五、活动要求

1.义务植树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团委、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学生刊物等多种媒体,加大活动主题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努力为营造绿色校园,生态校园贡献力量。

2.团委专职干部、长安校区各二级学院(部)团工委书记为本次义务植树活动的联络人,应于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并做好植树工具及苗木的发放工作。同时组织好本学院团员青年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区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3.后勤集团应做好义务植树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植树地点,准备植树工具及苗木,做好现场指导工作。

工会

学工部 院办

团 委 后勤集团

2014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