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6月27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实践教学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未按要求报送计划的部门,抓紧报送“教学实践活动周工作计划”(包括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员等)。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报送时间:
“教学实践活动周工作计划”于2014年7月1日前报送;
“教学实践活动周工作总结”于2014年7月18日前报送。
2.报送方式:
党委部门报党办秘书科,电子版发送至党办邮箱:
dwb@mail.xaufe.edu.cn
行政、教学、教辅部门报院办秘书科,电子版发送至院办邮箱:
yb@mail.xaufe.edu.cn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