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秋节”放假通知精神,我校“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9日—9月21日。现将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定为9月19日—9月21日,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9月20日(星期五)、9月2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
二、已经安排在9月20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9月22日(星期日)。请各二级学院及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请各部门认真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院长办公室
二0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