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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义务植树的通知

发布人:黄明明     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全校师生植绿、爱绿、护绿的校园氛围,增强师生爱绿护绿意识,促进文明美丽校园设工作,保证校园良好空气质量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决定以第43个植树节为契机开展植树添绿文明 生态校园防疫情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植树添绿 生态校园防疫情

二、活动时间

20213月12日14:1017:00

三、活动地点

长安校区一号教学楼南侧雪松林

四、参加人员及活动安排

1.20213月12日14:1015:00

校领导;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社会合作处、基本建设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室管理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创业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档案馆、校医院负责人,全体留学生及部分学生代表。

2.20213月12日15:0017:00

长安校区各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工委书记,学生代表及志愿参加植树的教职工(有课的正常上课)

五、活动要求

1.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义务植树活动是学校一项重要工作。团委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活动主题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增强全校师生绿色生态文明及疫情防控意识为营造绿色校园生态校园健康校园贡献力量。

2.参加活动的师生须近期无发热、干咳等症状,身体健康。活动前后做好个人清洁整理工作。

3.团委专职干部、长安校区各学院团工委书记为本次义务植树活动的联络人,应于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并做好植树工具苗木的发放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好本学院团员青年在规定时间在指定区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后勤集团应做好义务植树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植树地点,准备植树工具苗木做好现场指导与管理工作。

(如遇雨天,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宣传部

                                          学工部 工会 团委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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