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带班领导: 杨 涛 方 明
日 期 |
带(值)班人 |
日 期 |
带(值)班人 |
7.1 |
孙宝柱 |
7.14-7.16 |
任保平 |
7.2-7.4 |
李 萍 |
7.17-7.19 |
薛 博 |
7.5-7.7 |
傅 彤 |
7.20-7.22 |
李国武 |
7.8-7.10 |
李佼瑞 |
7.23 |
张先军 |
7.11-7.13 |
吴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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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教辅部门处级干部值班表
值班地点:办公楼A座115号 值班电话:81556666
治安报警电话:81556111
日 期 |
值班人 |
日 期 |
值班人 |
7.1 |
姚 武 |
7.12 |
郭 艳 |
7.2 |
强林飞 |
7.13 |
王浩鸣 |
7.3(周六) |
陈世峰 |
7.14 |
褚诚德 |
7.3(周六) |
冯铁鹰 |
7.15 |
宋世民 |
7.4(周日) |
辛 颖 |
7.16 |
宋 敏 |
7.4(周日) |
刘 燕 |
7.17(周六) |
邓 戎 |
7.5 |
胡 佩 |
7.17(周六) |
张丽达 |
7.6 |
毛浓华 |
7.18(周日) |
宁泽逵 |
7.7 |
申渊源 |
7.18(周日) |
王晓红 |
7.8 |
邱 意 |
7.19 |
任维哲 |
7.9 |
孔 燕 |
7.20 |
吴 澜 |
7.10(周六) |
王莉英 |
7.21 |
白红武 |
7.10(周六) |
邱天瑞 |
7.22 |
赵 红 |
7.11(周日) |
王 蓉 |
7.23 |
郑 丽 |
7.11(周日) |
孙 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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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节假日与敏感节点施行24小时值班:上午8:00—下午5:00,下午5:00—次日上午8:00。②日常值班时间为:下午5:00—次日上午8:00,日间工作期间保卫处代值班。
值 班 要 求
一、高度重视校总值班工作
学校总值班室是联系协调校内外工作、综合处理学校事务的“枢纽”,是服务师生社会的“窗口”,处理应急突发情况的“前哨”,做好总值班工作至关重要。为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机关处级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二、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校领导实行带班(值班)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实行总带班,其他校领导在正常时间带班,特殊时期在岗值班。校领导带班(值班)时间为:带(值)班起始当日8:00——终止日之次日8:00。
三、校总值班室值班时间
1.学校总值班时间为:当日17:00至次日8:00,由学校机关处级干部轮流值班。(具体安排见《机关教辅部门处级干部值班表》)
2.节假日期间,机关处级干部实行“两班制”轮流值班,时间段分别为:8:00——17:00、17:00——次日8:00。
3.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寒暑假期间,校总值班室由保卫处负责值班事宜。(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四、严格落实校总值班岗位责任
1.值班人员应高度重视值班工作,遵守学校值班制度,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工作流程以及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正确使用值班设备(值班传真、电话、计算机等),妥善处理值班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
2.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各重点部位、各学院值班情况,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
3.值班人员应坚守值班岗位,及时、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缺勤空岗,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
4.值班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接待来宾,认真记录、保持警觉、谨言慎行,严格保守学校秘密,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涉密、涉稳信息。
5.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第一时间上报带班(值班)校领导并抵达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做好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切实做好重点部门值班工作
1.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基建处、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及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校总值班制度安排本单位值班人员住校值班,并按月向总值班室报送值班安排。
2.上述单位负责人应纳入本单位值班安排,履行值班职责,非值班期间履行带班职责。
六、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
学校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学校根据《处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检查督促实施办法(试行)》、《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岗位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七、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督查督导
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稳定办)每月做好校总值班安排,积极开展学校值班制度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学校值班制度和保障机制,认真履行校总值班督导职责,不定期开展总值班室、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值班情况督查督导工作。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稳定办)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