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全面深化依法治校,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的活动的通知》(陕普法办发〔2023〕3号)精神,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法治基础。
二、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陕西建设。
三、征集时间
5月10日—6月10日
四、征集对象、内容要求及形式
(一)征集对象。全体师生
(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聚焦社会热点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适应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需要。
(三)作品形式。法治书画类,如:书法、绘画、漫画、卡通、插画、摄影。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绘画作品宽幅不超过2米;摄影作品要注重故事性和纪实性,像素不低于1000万,格式为jpg。所有作品均需提交原稿和电子版文件,缺一不予参评。
五、评选规则
校普法办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初评作品在学校相关媒体展播。
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奖励证书。优秀作品由学校报送省委普法办“陕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和“法治陕西网”集中展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征集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积极营造学校师生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部门(学院)要做好征集评选宣传动员工作,创作高质量、有价值的作品和成果。
(三)按时推荐报送。各部门(学院)加强原创性审查。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长安校区作品报送联系人:冯笛81556101 行政楼B-321室
长安校区投稿邮箱:365273325@qq.com,邮件主题为“部门(学院)+法治文艺作品”
翠西校区作品报送联系人:吴乐 83695686 行政楼306室
翠西校区投稿邮箱:1181676991@qq.com,邮件主题为“部门(学院)+法治文艺作品”
附件1.XX部门(学院)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汇总表
附件2.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报名表
西安财经大学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