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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2016年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6-05-05   浏览次数:

西安财经学院2016年省级

“平安校园”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要求,按照陕高教稳[2016]6号文件通知精神,省委高教工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评选活动。为此,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6年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陕高教稳【2014】8号)文件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坚持服务师生,强化校园治安和安全责任;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教育先行,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坚持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稳定、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目标任务

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在总结和优化前期创建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安全保卫“三防”建设与管理水平,达到省委高教工委“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的各项要求,获得省级 “平安校园”称号。具体目标任务是:建立“平安校园”创建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稳定、安全、文明、和谐为主要标志的校园平安程度的显著提高,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8个工作机构;各二级学院(部)相应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构。

(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涛  胡  健

副组长:阎东明  张社民

成  员:贾崇吉  薛  博  周作斌  薛小荣  吴志勇

丁巨涛  

   (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创建办)

主  任:张志华

副主任:李林平  李新宇

成  员:赵卫军  周  潇  康国伟  王莉英  王  强  

     王智强  蔡  军  铁  卫  杨孟安  朱鸿昌

     毛永波  张  坤  张  纲  刘雅众  赵晓地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党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图书馆、后勤集团党总支书记。

(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及分管督办领导

1.综合组

组  长:张志华  

副组长:康国伟  李林平  李新宇

成  员:王  强  毛永波  张  坤  杨孟安  辛  颖  

      吴泳桦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起草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过程中的领导讲话、创建总结;完成学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报告;负责全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评比,以及创建活动经费的预算与管理;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审定各工作组创建计划、措施和办法;审核整体创建材料,组织落实校内创建活动自查,迎接上级对我校创建活动各阶段的检查与验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管督办领导:阎东明  张社民

2宣传组

组  长:周  潇  

副组长:袁  斌  王智强

成  员:孙金峰  吴  澜  王 浩(学生会)

主要职责:制作“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专题宣传片;分期印发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宣传手册;采集创建活动信息,制作专题宣传展板,展示创建成果,营造全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氛围;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体,报道学校创建活动的最新进展与成效,对师生宣传,为创建达标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氛围;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管督办领导:贾崇吉

3材料组

组长:李林平  李新宇  

成员:程林平  李  源  吴泳桦   张 璐  

主要职责:按照省级“平安校园”验收指标,编制支撑材料指南,收集、整理全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资料,形成学校和二级学院支撑材料;编印材料汇编及目录;收集整理创建活动综述材料,起草创建自评材料和“平安校园”申请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管督办领导:阎东明  张社民  

4安全保卫建设组

组  长:李新宇  张坤

副组长:毛永波  刘雅众

成  员:李瑾荣  朱鸿昌  张  刚  王  军  袁  斌  

      孔锡明  李亚鹏  黄建华  仝荣杰

主要职责:强化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提升安全保卫管理成效;制定校园安全“三防”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分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治安联防机制,落实校园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严格执行;规范强化校内资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管理保障措施,杜绝校内重大治安、消防等事故发生;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实验实训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管督办领导:薛小荣 张社民  吴志勇  丁巨涛

5校园稳定维护组

组  长:李林平  康国伟

副组长:杨  侠  田天础

成  员:孙    钟建国  孙统华  各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研究生部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维护学校稳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做好有关暴恐、邪教、法轮功等的抵制防范工作;加强校园舆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落实校内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安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管督办领导:阎东明  

6校园环境治理组

组长:冀伟鸿  朱鸿昌

成员:毛永波  王莉英  刘雅众  姚  武 张胜立  

    秦  伟  朱  军  靳  浩

主要职责:强化依法治校、依规管理理念,杜绝违规办班违规收费;规范校内各种经营活动管理;规范校内房屋出租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开展校内及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整洁校园校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管督办领导:张社民  吴志勇  丁巨涛

7校园文化活动组

组长:康国伟  王智强

成员:王  军  卢  云  邱天瑞  孙    

    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研究生部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开展特色鲜明的道德诚信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管督办领导:阎东明  周作斌  薛小荣

8督导组

组  长:赵卫军  王  强   蔡  军

成  员:纪委、组织部、人事处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创建任务的落实;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敬业奉献优良作风的形成,强化劳动纪律;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西安财经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形成书面总结;做好有关资料抽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管督办领导:薛  博 薛小荣

(四)二级学院(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构

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工作机构可结合实际需要设立。

四、阶段安排及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2016年3月至4月,制定规划、宣传动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成立2016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2)研究、制定《2016年省级“平安校园” 创建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体系》分解下达任务,做好安排部署,落实创建责任;

(3)召开全校“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动员会;

(4)各部门、二级学院(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部门创建工作计划,上报创建办公室;

(5)在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动员,指定本单位创建省级“平安校园”联络员上报创建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6年5月至6月,组织实施、以评促建。

主要工作任务:

(1)按照以评促建原则,各创建工作组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认真梳理和总结2008年以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对照创建评估指标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自查,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于5月20日前报省委高教工委;落实整改,努力实现各项工作要求达标;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建立健全相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制度上墙工作;

(3)各创建工作组和各部门、院(部)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任务要求,整理备查材料目录,收集整理已有资料,起草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材料并向创建办上报。对尚未完成的创建工作项目和所缺支撑材料,明确完成、补充的具体期限;

(4)工作组制作印发《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宣传手册》;各二级学院(部)围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主题,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教育和实践活动,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5)各创建工作组定期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现场通报,及时解决。

第三阶段:2016年7月至8月,自查整改。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任务分解表,进行全面自查,找出差距,进一步采取措施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测评要素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2016年9月至10月上旬,督查验收、汇总材料。

主要工作任务:

(1)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第一次全校大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2)各部门、二级院(部)和工作组完成整改、补差;创建办公室基本完成汇编材料初稿和各项备查材料的入档工作;

(3)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校进行第二次全面大检查,各项工作基本到位,创建工作进入倒计时阶段;

(4)创建办公室集中审定完善创建工作备查材料,起草并形成创建自评报告和创建工作汇报材料。

第五阶段:2016年10月中下旬,预评反馈,申报参选

主要工作任务:

(1)邀请省委高教工委专家组对我校省级“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进行预评。

(2)根据专家组的预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各创建工作组和各部门根据学校整改方案,全面完成达标工作;

(3)创建办公室完成汇编材料的定稿和印刷工作;

(4)向高教工委提交“平安校园”申报表和创建自评材料;成立学校创建工作接待组,迎接省上专家组的正式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各级领导要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成立本单位创建省级“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实施方案。

2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校级领导负责并督导各工作组统筹实施创建活动,同时按分工和联系单位实行分管负责制;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实行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制,要逐层逐岗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评

3坚持以评促建,注重实效。要把创建平安校园纳入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要求,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要和校风、学风、教风、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以创建活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在创建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关注焦点,及时妥善地解决各种问题,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整个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4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络、板报专栏、标语横幅、校内刊物、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体,加强对学校创建工作新举措、新成就的宣传报道,为创建省级“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建立创建活动检查制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原则上两到四周检查一次创建工作并通报情况。

6实行奖惩制度。要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于落实创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按照《西安财经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严肃处理;组织部和人事处要把各级干部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奖惩、考察、使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档案;学工部、团委要把学生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政治思想考核、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六、创建省级 “平安校园” 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