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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稳定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作者: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1-05-20   浏览次数:

西财党稳字[2010]5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高等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要求,根据学校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特制定西安财经学院稳定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一、稳定安全信息报送职责

学校稳定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由稳定办统一负责收集、管理。学校各单位、部门均有收集、报送稳定安全信息的职责。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人事处、保卫处、学工部、工会、后勤集团和各个二级学院等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对报出信息进行审核。

二、稳定安全信息报送内容

(一)近期学校师生的思想动态;

(二)“三排查、三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维护校内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情况,部门内相关矛盾纠纷调处情况,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四)近期掌握和需要重点关注的相关人员、事件;

(五)师生员工所反映的有关校内稳定安全的问题、意见;

(六)对当前校内稳定安全情况的研判意见或工作建议。

三、稳定安全信息报送方式和要求

(一)稳定安全信息报送形式以表格和简要文字说明为主,由稳定办制表下发,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十五日前,填报该季度本单位稳定安全相关情况,经部门领导审签和用印后报稳定办。

(二)重大事项随时报告。校内稳定安全信息表主要反映各二级学院和人事、保卫、工会、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稳定安全工作的实际和综合情况,凡有影响校内稳定安全的紧急或重大事项发生,应按学校及各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规定程序,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其它不需定期报送稳定安全信息的部门,如有相关情况发生,应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和稳定办报告。

(三)各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稳定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于责任不落实,发生瞒报、误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稳定安全信息的管理与使用

准确、快速报送稳定安全信息的目的在于真实反映学校师生的思想状态,排查各种影响稳定安全的潜在因素,切实掌握校内稳定安全工作的最新情况和发展态势,及时分析评估稳定安全工作的实际成效、存在问题与对策,为学校维护稳定安全进行决策和部署提供可靠依据。

稳定办在学校稳定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校内稳定安全信息的收集、研判、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稳定安全信息,汇编《西安财经学院稳定安全信息简报》,送校领导参阅。

稳定安全信息的使用和管理要坚持保密原则。各单位、部门未经学校授权,不得随意对外发布相关稳定安全信息。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校内稳定安全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