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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检查及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6-01-11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2016年寒假将至,为了做好近期及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自查

学校各部门要本着对学校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学校2015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假期本部门安全稳定。放假前,请各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请部门(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并于2016115日(周五)1700前报保卫处备案。自查报告报送地点为各校区保卫处值班室。

二、安全检查

保卫处将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由各检查小组责令责任部门(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由各检查小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假前安全检查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杜绝麻痹侥幸心理,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做到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落实专人,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近期及假期师生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学生将贵重物品带离宿舍,关好门窗、电扇、电灯,清理好乱拉、乱接的电线及插座,保证宿舍安全;教育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掌握自防自救安全常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传销,谨防网络诈骗。对假期留校学生要有专人管理。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放假前,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全面安排,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办公室、实验室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重点要害部位如学生公寓、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仓库、机房、图书馆等所属部门(单位)要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值班期间要有值班、交接班记录,并将假期值班安排表(内容为值班人、值班地点、值班时间、联系方式等)于放假前报送学校总值班室。

4、有临时务工人员的单位,要做好本部门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酗酒、赌博、违章用电等易引发意外事故的情况发生。

5、为确保学校假期安全,假期期间部门或个人在校内办班、讲座、报告等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在保卫处备案。保卫处将严格门卫管理,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校区,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各校区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员及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昼夜巡逻守候,防止各类案件发生。

6、放假期间,师生员工应遵守《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因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本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7、严格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值班人员要及时将值班期间发生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报送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逐级汇报。

党政办公室 保卫处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