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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6-03-05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和停放秩序,增强师生员工校园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卫处决定3月份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整治月活动。范围包括长安校区、雁塔校区、翠花东、西校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要求,以规范校园交通环境管理为重点,以增强全校师生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为主导,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全面提高校园和谐平安建设水平。

二、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37日—313日)宣传、教育阶段

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网络、宣传栏、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活动,争取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理解、支持,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3 14日—320日)交通秩序检查、整顿阶段

学校保卫处按照校园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对交通设施进行维护、完善;对校园机动车乱停乱放(按照《关于规范长安校区车辆停放的通知》的要求停放)、不按交通标线行驶、校内行驶速度过快等违规现象予以提示、警告。对乱停乱放车辆不及时移走的、违规行驶不予纠正的,保卫处将采取贴黄条、锁车等办法进行教育,强行纠正。对无理取闹者,校内职工车辆停止办理校内通行证;校外人员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阶段:(321日—331日)巩固、验收阶段

保卫处组织人员对各校区交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检查校内停放车辆是否有《通行证》、校园车辆行驶是否还有违规现象、是否存在乱停乱放现象。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建立顺畅有序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师生在校外和校内一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形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宣传工具,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引导师生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依法行车,文明驾驶。

2、联合学生处组织各院、系召开一个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师生养成“维护校园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习惯。

3、联合团委举办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4、保卫处联合长安区交警队在学生中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开展校园交通整治行动

1、加强校门出入车辆管理。学校师生员工公私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校外车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规范校园停车。师生员工公私车辆以及外来人员车辆必须按照《关于规范长安校区车辆停放的通知》的要求停放,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人和车,予以贴条警告、锁车处理。

3、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中,保卫处不定时组织人员对校园道路交通巡逻,禁止在校园道路上教练车辆及超速、鸣笛、不按规定停放等行为

四、活动要求

(一)全校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长期性,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管好自己的车,做好自己的事。

(二)各部门、院系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全校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校园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三)保卫处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文明执勤,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的规范化、长期化。

党政办 保 卫 处

2016年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