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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作者: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5-03-30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544日(星期六)至4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5日(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6日(星期一)补休。

47(星期二)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2.学工部、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遵守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登记,教育学生树立假期外出及参与娱乐活动的自我保护与安全意识,按时返校。

总值班电话:81556666

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