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4月6日。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4日—4月6日,共3天。
其中,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五)放假调休,4月6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7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已经安排在2013年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月7日(星期日)。请任课教师和学生关注相关教学职能部门的停调课安排。
三、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院长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