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3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作者: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3-03-27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4日—46日。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4日—46日,共3天。

其中,4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5日(星期五)放假调休,46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7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已经安排在20134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7日(星期日)。请任课教师和学生关注相关教学职能部门的停调课安排。

三、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院长办公室

201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