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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周洁     时间:2019-11-29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普法办函[2019]8号《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在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交通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四、活动形式及分工

1.校属各部门、各学院组织师生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学习宪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2.党委宣传部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栏、展板和LED电子屏等媒介开办宪法宣传专栏,宣传宪法知识。

3.团委、学工部、各学院负责组织师生观看12月4日“宪法晨读”网络直播活动。

4.团委、法学院负责宪法宣传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5.法学院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具体情况见普法网);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小卫士”活动。

6.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其他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各部门、学院要认真组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开展宪法教育作为加强法制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各部门、各学院要抓好落实,将此项活动的开展与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依法治校等有机结合,把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并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资料(包含视频资料)于12月10日前上报学校校长办公室综合信息科。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长办公室综合信息科。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81556025  


                             西安财经大学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