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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情民意”平台运行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学校“校情民意”平台上线运行以来,为联系师生,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师生的普遍认可。同时,平台在运行中也出现了诸如对师生诉求办理不及时,沟通不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平台作用,畅通师生诉求渠道,及时解决师生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师生的根本利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校情民意”平台运行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办理。学校部门要切实提高师生映事项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对师生反映的一般事项,能立即办理的应立即办理并回复信息,一般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紧急事项应立办即复,必要时要及时派人现场处理,信息回复一般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较为复杂,短时间难以调查处理完毕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加强跟踪办理,并根据办理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回应。

二、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学校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系统,确保运行正常,及时关注平台动态。总协调岗人员及时提交拟办意见,督促办理部门及时办理。

各承办部门二级协调岗在工作中应做到

(一)保证工作日内天上线,负责浏览系统信息,受理师生反映事项,确保本单位受理工作正常运转。

(二)明确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按时限办理师生反映事项。

(三)对师生反映内容不具体或不在受理范围的,要耐心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办理退件。

)对反映人提出的要求经调查了解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防止反复投诉和事态扩大。

)受理重大敏感和紧急事项时,要立即调查清楚,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做好办理工作,同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保密工作,对管理平台出现的不宜扩散的问题和建议要遵守保密制度。

三、公开信息,督查督办。学校办公室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汇报。学校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办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纪检监察机构对各部门在“校情民意”平台诉求办理过程中,不及时办理、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问责。

各承办部门二级协调岗人员如有变动,请与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综合信科联系进行调整,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1556025。

 

                         西安财经大学

                           2022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