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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西安财经大学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

各基层分会:

为做好西安财经大学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准备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始征集我校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案征集原则

1.全局性原则。应正确体现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的关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分析学校建设事业和教职工职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代表性原则。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能够集中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多数教职工工作和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3.可行性原则。应充分调查论证,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规范性原则。应按照提案规范和须知,并使用统一编制的提案表提交。

二、提案征集范围

(一)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议案;

2.对学校改革与发展提出的建议和议案;

3.有关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方面的建议和议案;

4.教职工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议案。

(二)下列情况不按提案受理:

1.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属于学校和本届教代会职责范围之外的问题;

3.属于学术争论或者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基层分会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认真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要以服务大局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弘扬正能量,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积极提交提案。提案报告撰写要符合规范,确保提案严谨、科学,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言献策。

(三)提案人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提案需有1名代表提出,由3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

(四)提案以书面形式提出,提案人填写并提交《西安财经大学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详细提案报告,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署名,字迹清楚,一式两份。

(五)提案应一事一案。提案报告包括案由、主要内容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力求事实准确,观点清晰,建议和措施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四、提案报送方式

即日起各代表团、基层分会集中征集大会提案,2022年12月20日前将《西安财经大学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各基层分会,各基层分会初审后,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校长办公室(B3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b@mail.xaufe.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话:81556106


         西安财经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