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就检查更新学校信息公开网页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信息及时公开: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将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上传至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删除过往失效信息及重复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2.信息分类明确:发布信息时应按照其性质、内容严格按标题层级分类,确保用户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所需信息。
3.确保信息安全:在公开信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
二、检查更新涉及板块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校简介,学校章程、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学术委员会工作、学校发展规划、信息公开报告,年度工作要点,规章制度、重要工作安排等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主要包括招生简章、招生考试方案、录取信息、本科招生咨询及申诉,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初试复试成绩、 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究生历年录取分数线、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要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科研资金管理、受捐情况及管理、校办企业及国有资产、物资采购及招投标、年度经费预算表、年度经费决算表、收费情况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主要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 人事师资、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教职工争议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主要包括本科生占比及教师结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授授课情况、就业政策及服务、 就业情况、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6.学生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学生申诉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术管理服务、学生奖助管理等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主要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信息。
8.学位、学科信息。主要包括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等。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
10.其他信息。主要包括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应急预案、巡视及整改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定期更新信息。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更新机制,对于各类重要信息,应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维护部门网站。各部门应同步进行部门网站的维护工作,尤其要注意信息公开网和部门信息的一致性,增强信息的公信力。
(三)严格审核把关。在上传信息前,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完成时限。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在10月29日前完成信息公开网页内容检查更新工作。
联系人:冯老师 81556101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校长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