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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春季校园稳定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

西财稳发〔2018〕1号

关于开展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

春季校园稳定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积极做好学期初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掌握学校稳定安全隐患与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措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18]3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春季校园稳定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平安校园环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抓整改”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以矛盾纠纷隐患与校园安全隐患为重点的自查工作,落实稳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强化稳定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春季校园稳定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协调全校稳定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

  长:凌喜春   

副组长:赵卫军  李林平  李新宇  边志锋

  员:康国伟  宋世民  朱鸿昌  毛永波   

冀伟鸿  任伟哲  李瑾荣     霍爱玲

   胡文斌  潘晓凤     张富堂

蔡晓兰  陈文爱  贺金安  钟建国  赵晓地

苏永乐

联络员:吴泳桦  程林平

三、时间安排

1.自查整改时间: 39-323

2.重点抽查时间:312-315

四、工作安排

1.部门自查

3月12日前,学工部、基建处、国资处、后勤集团、图书馆、实验实训与教学管理中心、校医院、各二级学院、行知学院等稳定安全工作重点部门,要成立稳定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组,围绕《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春季校园稳定安全隐患自查内容与整改要求》(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

2.重点抽查

3月12日-3月15日,学校党政办(稳定办)、保卫处、学工部组织对相关部门、部分二级学院开展重点抽查,现场检查责任部门管辖区域。

3.迎接上级督导检查

3月9日-3月23日,教育部督导组在陕期间,随机抽取督导检查地点,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开展督导工作;陕西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高校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督导检查高校开学保障、安全风险防控等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开学期间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着重排查本单位可能引发校园稳定或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情况;重点排查本部门业务范围、楼宇场馆内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校园安全隐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短时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切实预防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上报学校。

2.强化稳定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各部门要强化稳定安全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西安财经学院稳定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稳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所辖业务范围内坚持开展稳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安全教育活动。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行知学院要严格门禁制度,确保学校安全。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教学计划、进课堂”,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等载体,结合班会、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诈骗等各类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4.切实加强稳定安全日常管理,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行知学院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不断完善稳定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隐患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安全工作形势定期研判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情况通报预警制度等各项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将各类安全隐患排查预判在前,矛盾纠纷化解防范在前。

5.校园稳定安全相关重点部门部门于2018年3月15日16:00将本部门《自查整改报告》及《稳定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稳定办)(附件2)。

电子邮箱:dz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81556028

附件1:2018春季校园稳定安全隐患自查内容与整改要求.doc

附件2:2018年春季学期校园稳定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doc(部门使用)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随文链接:西财稳发〔2018〕1号.doc